首頁 / 打擊治理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 / 正文
“國家反詐中心”也騙錢?警惕假“公安”,真“陷阱”
2022年07月12日11:18 來源:南通市公安局
“你好,我是國家反詐中心的民警,你涉嫌參與走私、洗錢,現(xiàn)在請你配合調查”。有模有樣的“傳喚通知書”和逼真的“警官證”,再加上各種偏冷的罪名,出于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及詐騙分子連番恐嚇、忽悠,很多人還真以為自己成了通緝犯。為了迫切地想證明清白,于是不加防范地把自己的錢轉到所謂的“安全賬戶”上。
詐騙手法解析
第一步:冒充公檢法詐騙開場
自稱公安局民警,告知受害人由于其身份信息泄露,涉嫌XXX刑事案件,需要配合警方辦案。
第二步:電話轉接至“警方”
電話轉接到“某地公安局”,在交談過程中“警察”不斷強調,案件涉及國家機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且要求受害人保持聯(lián)絡,否則就會對受害人進行拘留,并凍結其財產。
第三步:“通緝令”“警官證”齊上陣
添加QQ或微信,向受害人發(fā)送虛假警官證、逮捕令;或者讓受害人點開“假網(wǎng)站”,查看“通緝令”,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并對騙子的話深信不疑。
第四步:誘騙受害人進行“資金清查”
要求受害人下載制定軟件進行“資金清查”或指示受害人轉賬至所謂的“安全賬戶”,一旦受害人按指示操作或轉賬,銀行卡上的資金就會被權屬轉走,至此,一起冒充“公檢法”的詐騙完成。
警方提示:
1、公檢法機關不會通過電話辦案,更不會通過微信、QQ等做筆錄,民警辦案一律面對面。
2、公安機關不會索要受害者銀行的密碼、驗證碼等重要隱私信息。
3、公檢法機關不存在安全賬戶或者核查賬戶,更不會讓公民提現(xiàn)、轉賬、匯款。
4、遇到此類詐騙,及時撥打110報警
總共: 1頁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