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增道路監(jiān)控技術設備的公告
為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管理,切實維護安全暢通的交通環(huán)境,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宿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20年3月10日起,在以下道路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開展非現(xiàn)場執(zhí)法,具體路段如下:
1.來龍大道與宿沭路;
2.農(nóng)耕大道與十八灣大道;
3.金沙江路與黃山路;
4.黃浦江路與燕山路;
5.京東大道與項王東路(T型路口);
6.項王東路(惠隆花園北門非機動車道禁止停車);
7.項王東路與楊舍路;
8.富春江路與秀強北路;
9.省道325線30km600m 處 (限速80km/h)。
希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宿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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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