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預付充值 余款不能原路返回——多品牌電動自行車充電樁退費門檻高
2024年05月14日10:22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充電下單要直接預付充電費,充電完成后,余額卻不能原路返回,只能退到該品牌平臺我的賬戶中,想要提現(xiàn),卻根本找不到明確退款途徑或非常繁瑣?!?日前,《中國消費者報》3·15消費者之聲全媒體互動平臺收到新聞線索,反映在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及退費“困難重重”。
根據此線索,記者實地體驗了14個品牌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服務,發(fā)現(xiàn)小螞蟻充電、車充安、驢閃充、閃開來電、享充云、鐵塔充電、智慧易充、樂充派和河馬充電等9個品牌的未消費金額均只能退到平臺賬戶余額里;多個品牌充電樁提現(xiàn)時無明確、便捷的退款途徑;樂充派不支持余額提現(xiàn),涉嫌構成強制消費;河馬充電電卡使用期限僅1個月,過期后既不能使用也不能退款。
車充安花式套路消費者 充電好像被“詐騙”
北京市消費者王女士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反映,她用小區(qū)樓下的車充安充電樁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掃碼關注品牌微信公眾號并授權手機號登錄只是第一步;車充安采用預付費的方式提供充電服務,想要成功提交充電訂單,必須先在平臺賬戶中最少充值5元。計費標準是0.25元/小時,充電不足1小時按1小時扣費,最低消費金額為0.25元。然而,等到充完電想要將余額提現(xiàn),王女士卻怎么也找不到平臺賬戶中的退款途徑。
接到王女士反映的問題后,記者實地體驗了車充安的充電服務,發(fā)現(xiàn)確如王女士所言,當記者在“啟動充電”頁面點擊“開啟充電”時,頁面彈出可用余額不足的提示,記者充值5元后才成功啟動了充電服務。
“車充安”充電樁最小充值金額為5元。資料圖片
至于余額提現(xiàn),記者在車充安微信公眾號中并未找到明確的退款途徑,直到點擊公眾號菜單里的“聯(lián)系客服”才找到“退款鏈接”,但此時賬戶信息卻顯示現(xiàn)金賬戶0元。4月23日,記者聯(lián)系車充安在線客服,客服讓記者在“用戶中心”點擊“切換運營商”,記者操作后現(xiàn)金賬戶顯示4.5元。然而此時頁面中的“退款鏈接”卻消失了,一波三折后仍未將余額提現(xiàn)成功。
預付充值有去難回 鐵塔充電等9品牌體驗欠佳
充完電后,各充電樁品牌提供的未消費余額退款途徑卻花樣百出。記者在北京市豐臺區(qū)實地體驗了小螞蟻充電、綠充、車充安、鐵塔充電、智慧易充、乾潤科技、享充云、河馬充電、樂充派、全來電、驢閃充、點點暢行、閃開來電和驢充充等14個充電樁品牌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后,發(fā)現(xiàn)存在以下六種情況:
小螞蟻充電、車充安、驢閃充、閃開來電、享充云必須先在品牌賬戶中充值金額,然后從平臺余額中預付充電費開啟充電,充電完成后,未消費金額退到平臺賬戶中。
鐵塔充電、智慧易充、樂充派可以直接用微信零錢預付充電費,但充電完成后,未消費金額則是退到平臺賬戶中。4月27日,記者咨詢鐵塔充電在線客服詢問充電下單時直接用微信零錢預付充電費,充電完成后未消費金額為什么退到了平臺余額中?人工客服接入后對此并未回應。隨后,智能客服回復了退款的具體方法:“個人中心——訂單查詢——充值記錄——點擊退款”,記者按流程操作后才得以退款。
僅綠充、乾潤科技、驢充充可以直接用微信零錢預付充電費,充電完成后未消費金額原路退回。
“鐵塔充電”用微信支付后未消費完金額存儲在平臺賬戶。資料圖片
河馬充電必須先購買最低2元的河馬電卡,然后從電卡余額中預付充電費,充電完成后未消費金額退回河馬電卡中。
全來電預先不用付費就可以啟動充電服務,記者消費0.5元后,平臺賬戶顯示欠費0.5元,記者打算支付欠費,但發(fā)現(xiàn)必須先給平臺賬戶充值至少10元。記者充值抵消欠費后,平臺賬戶顯示余額為9.5元。
點點暢行的計費標準是1元充電3小時,記者預付1元,充電26分鐘結束后,“充電詳情”卻顯示充電花費為1元。
樂充派不讓余額提現(xiàn) 河馬充電電卡存在使用期限
記者4月23日在享充云、全來電、閃開來電申請退款后,錢款立即原路退回;在驢閃充和小螞蟻充電申請退款后,錢款分別于4月24日和4月26日原路退回。另外,樂充派微信小程序的充值頁面顯示“不支持余額提現(xiàn)”。
“樂充派”充值頁面顯示不支持余額提現(xiàn)。資料圖片
記者的河馬充電賬戶中兩張河馬電卡的余額共3.25元,但有效期僅為1個月,已分別于2月24日和4月1日過期,既不能使用也無法退款。河馬充電站微信小程序購卡頁面顯示的電卡售價為2元到200元不等,均設置了1個月至24個月的有效期,“使用細則”中提到:“購買或續(xù)費成功后,相應費用不予退還,有關所有商品的使用規(guī)則,北京車未科技有限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P>
“河馬充電”的電卡已過期。資料圖片
4月27日,記者在河馬充電站微信小程序沒找到客服的聯(lián)系方式,于是撥打了充電樁現(xiàn)場二維碼旁的招商加盟熱線,接線人員表示,河馬電卡在過期前可以申請退款,過期后則不能使用,也無法退款。
目前,針對充電樁的投訴已成為網絡投訴熱點。4月27日,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搜索關鍵詞“充電樁”,結果顯示有10781條相關投訴。反映的問題有:“充電樁余額低于5元不讓使用,必須至少充值20元,自己充的錢都沒權利用?”有消費者投訴猛犸充電“需要退回賬戶余額,客服不回信息,電話無人接聽?!边€有消費者吐槽云智充電樁“充值50元后,充電樁被拆,還剩余49元無法使用,申請退款后不予退款?!?/P>
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的北京市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管理服務規(guī)范》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提出:宜采用刷卡或客戶端掃碼多種方式支付,如采用預付費方式,應提供退款流程,退款周期不超過7天。
專家觀點:
商家應提供明確、便捷的退款途徑
4月28日,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副會長、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段威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必須采用預付充值方式,這一做法本身就排除了消費者采用現(xiàn)場支付的選擇;消費者在平臺中充值未消費完部分只能保留在平臺賬戶中,是對消費者的限制和傷害?!?/P>
段威表示,現(xiàn)在技術條件完全可以實現(xiàn)消費者即充即付,即便采用預付充值形式,也必須提供明確清晰的退款路徑,并且應當保證消費者可以選擇原路退回、退到平臺消費余額等多種方式,充分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商家在充值頁面提示“不支持余額提現(xiàn)”,或是以其他各種方式設置隱性退款障礙,均涉嫌構成強制消費乃至侵害消費者財產權,商家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段威認為,商家僅設置了1個月的有效期,且過期后既不能使用,也無法退款,不僅與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符,更在實質上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權,依法應認定為不成為合同的內容或無效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