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民政府關于試鳴防空警報的通告
為增強人民群眾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提高對防空警報信號的識別和認知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等規(guī)定,決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時整至10時19分,在市區(qū)和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主城區(qū)進行防空警報試鳴活動。
防空警報試鳴次序如下:
一、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3遍后停5分鐘;
二、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15遍后停5分鐘;
三、解除警報:連續(xù)一長聲,鳴3分鐘。
屆時,請各單位和廣大群眾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請市各新聞媒體做好活動宣傳工作。
特此通告。
宿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總共: 1頁
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