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無證駕駛,卻為了復仇,積極舉報他人的違法行為。近日,沭陽一小伙為了能夠“公報私仇” ,竟把自己和被舉報對象一起送進了拘留所。
“在那邊碰到我的 ,碰到我后,他就叫人來開車跑的,我就不給他跑,給他攔著的。”前幾日,沭陽交警接到了一起奇怪的警情,有市民打電話稱在高墟街上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嫌疑人無證駕駛還肇事逃逸,但民警在現(xiàn)場卻沒發(fā)現(xiàn)任何碰撞痕跡。
報警人稱,顧某當時在過馬路的時候,被一輛灰色奔馳牌轎車碰到,雙方發(fā)生糾紛,隨后奔馳牌轎車駕駛員就喊弟弟過來,把車開走了。
盡管報警人說的有鼻子有眼,但是對于交通事故的細節(jié),前后卻多次回答不一致,讓人生疑。
通過警方調查,當時在事發(fā)的時候,奔馳牌轎車駕駛員確實是無證駕駛,而且報警人也是開著一輛黑色現(xiàn)代牌轎車到現(xiàn)場的。
而警方在進一步調查時發(fā)現(xiàn),事發(fā)當時,并未發(fā)生所謂的交通事故 ,而且報警人顧某自己就是無證駕駛,其報警動機就是為了報復對方。
經調查,報警人顧某和被舉報人蔣某曾因打架產生積怨,顧某一直懷恨在心,再次遇到對方時,便舉報其無證駕駛。
“那天是在小區(qū)門口,他叫別人打電話給我,叫我給2萬塊錢給他,我不同意,然后他就打了我,我當時沒考慮這么多(就報警了)。”違法行為人顧某說。
最終,顧某和蔣某均因無證駕駛被沭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并罰款1000元。
看看,這何時何地都不能做違法的事兒,因為這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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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曹思鑫 ,見習:陳海子 實習:張奕欣